淄博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汇总公示 淄博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汇总


淄博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汇总公示 淄博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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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淄博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招生对象暂未公布 , 以下为2021年招生条件汇总:
一、区级公办幼儿园:
须有高新区户口和房产 , 幼儿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须在同一户口本上 。幼儿父母无独立房产且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一套住房的 , 幼儿父母(双方或一方)和房主须在同一户口本上 。以上情况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等材料 。购买新建住房且已实际交房的 , 如果房产证尚未办理 , 需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入住水电费交费凭证等材料 。
二、小区配套幼儿园:
须有户口、本小区房产 。
三、村居幼儿园:
参照公办幼儿园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
四、高新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
依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企业家子女学前教育阶段入园就读服务事项的通知》精神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 , 在不超班额的前提下 , 安排高层次人才企业家子女到意向幼儿园就读 。
五、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 , 按照国家及省、市、区政策就近就便优先入公办幼儿园就读 。
六、有听力、智力、肢体、视力障碍或自闭症 , 需接受特殊学前教育的适龄幼儿:
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咨询就读 。
【淄博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汇总公示 淄博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汇总】七、幼儿入园期间如发生户口、居住地等变更 , 根据园所规定办理相应的转园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