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中小孩监护人是什么意思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
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ㄒ唬┳娓改浮⑼庾娓改福?
 ?。ǘ┬帧⒔悖?
【民法总则中小孩监护人是什么意思】 ?。ㄈ┢渌敢獾H渭嗷と说母鋈嘶蛘咦橹? ,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