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患者|恶性肿瘤患者心理社会照护不可缺少,应将患者的心理痛苦视为第六大生命体征

推动落实并达成《“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肿瘤患者 5 年生存率提高 15%, 对于肿瘤来说并不是一个“小目标”。作为国家政策性文件,其中提出要重视国民精神和心理问题的管理的重要性。《纲要》特别提出要“加大对重点人群的心理问题早期识别和及时干预”。无疑,“重点人群”离不开肿瘤患者,因为恶性肿瘤的诊断和预后给患者和亲属带来的心理恐惧和痛苦是巨大的,是其它慢性疾病难以企及的。自心理社会肿瘤学在中国发展以来,得到了无数专家和患者的高度认可,尤其是对帮助肿瘤患者解决心理问题提供了专业的视角。
获得心理社会照护是一项基本人权“肿瘤患者|恶性肿瘤患者心理社会照护不可缺少,应将患者的心理痛苦视为第六大生命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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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康复科 唐丽丽教授
恶性肿瘤给患者家庭都带来了极大的痛苦,也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负担,也为患者、照护者、肿瘤临床医护人员及心理社会肿瘤学工作者带来很多心理社会方面的挑战,恶性肿瘤患者的健康和生存需要由全社会多个专业领域通力合作来完成照护,心理社会支持便是其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国际心理社会肿瘤协会癌症照护标准中3个核心原则:第一,获得心理社会照护是一项基本的人权;第二,高品质的癌症照护应将心理社会肿瘤学整合其中;第三,应将心理痛苦视为第六大生命体征。
为在我国实现上述的目标,我们一直在不懈努力,近2年完成了《中国肿瘤心理临床实践指南2020》的再版,意义中心心理治疗个体和团体两本手册出版,相关研究在《临床肿瘤学杂志》发表文章等,均为心理干预的有效性提供循证学证据。尽管心理社会肿瘤学近年来在我国肿瘤临床得到进一步发展,然而相对传统的其他医学专业仍属于新兴学科,依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肿瘤患者|恶性肿瘤患者心理社会照护不可缺少,应将患者的心理痛苦视为第六大生命体征】首先需要精准和规范的诊疗程序,对肿瘤临床的心理社会问题识别、评估、干预应该遵循指南的规范原则,而不是采用五花八门非专业且未经验证有效的干预手段;其次,要进一步推动高质量科研的发展,干预措施以及指南的制定需要依靠国内外严谨缜密的科研证据,目前的指南多依靠国外研究数据,尚缺乏高质量的国内研究结果;最后,人才梯队建设仍然是学科发展的重要内容。《纲要》中也强调了尤其需要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其中就包含精神心理专业的人才培养。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心理社会肿瘤学的发展也将迎来更好的局面,也期待这一领域的年轻工作人员能够踏实认真走好每一步。心理社会肿瘤学的未来可期,希望各位专家学者继续深耕不辍,用高质量的循证医学证据不断推动学科的发展;用专业的努力全方位解决癌症患者及家庭的痛苦;用有温度的关怀全面促进癌症患者心理社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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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肿瘤内科 吴世凯
心理社会肿瘤学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的西方国家,经过50年的发展,心理社会肿瘤学已经成为一门新兴的完整学科,它将肿瘤患者带入到“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显著减少肿瘤患者心理痛苦、提高生活质量。中国的心理社会肿瘤学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换届的第四届中国抗癌协会肿瘤心理学专业委员会(CPOS),正在团结国内外专家,为“健康中国2030”做着应有的贡献。
CPOS学会将在未来拟开展5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