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教育部等三部门: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

北京商报讯(采访人员 程铭劼 赵博宇)2月24日 , 教育部网站显示 , 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要求 ,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学生近视等常见病监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 , 要对相关检测机构严格把关 , 杜绝无资质的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 。 学校在开展学生视力监测等工作时 , 应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开展 。
《通知》明确 ,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近视防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 。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 。
此外 , 禁止向校园提供未获得相关资质的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 。 要采用质量认证手段推动近视防控工作 , 开展教室照明和读写台灯等健康照明产品、桌椅人体工效学产品、眼视光产品、学习用品、验光配镜服务等认证 , 提升近视防控产品质量和视觉健康服务水平 。 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次认证采信机制 , 宣传获得认证的眼视光产品和服务 。
【视力|教育部等三部门: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在视力监测数据安全管理方面 , 监测组织部门、学校和检测机构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 , 加强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应用等全周期安全防护 。 不得私自对外泄露学生个人和视力等信息 , 不得与第三方共享用于商业用途 , 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