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最新通报!多个区域,高风险( 二 )


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相关信息 , 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 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 , 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 , 应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 , 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 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
以上疫情管控工作措施自发布之时起施行 , 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