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最新通报!多个区域,高风险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广东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5日发布公告: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工作要求 , 经东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 ,自2022年2月25日17时起 , 将大朗镇杨新路82号、112号、124号、158号、168号、238号调整为高风险地区 。
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
调整疫情管控措施
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 , 根据当前东莞市疫情防控形势 , 现就调整东莞市有关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出行管理 。 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 , 从2月25日21时起 , 确需离莞出省的 , 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要求 。
二、严格人员管理 。 近14天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来莞返莞人员 , 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 , 分级分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
三、严格交通防控 。 公路、铁路、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加强人流引导 , 避免人员集聚 , 认真查验旅客信息;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 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各类公共交通落实体温检测、亮码出行、戴口罩、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 。
四、严控聚集性活动 。 会议活动、聚会活动、文娱活动等从严从紧进行管控 , 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 非必要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 , 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 , 做好疫情防控方案预案 。 大朗镇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联欢、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
五、强化“哨点”作用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发挥“哨点”作用 , 强化首诊负责制 , 严格落实发热门诊患者核酸检测和留观要求 , 规范医疗机构预检分诊、流行病史问诊、相关信息登记、报告和交接转诊工作 。 零售药店强化购买药物人员实名登记 , 发现购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 , 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 异常信息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 大朗镇辖区内各类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药品 。
六、强化重点场所防控措施 。 全市各类场所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 景区景点、餐饮单位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 , 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 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 。 大朗镇暂停网吧、娱乐场所(KTV、卡拉OK、歌舞厅、游艺厅)、演出场所、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等密闭娱乐场所开放 , 餐饮单位暂停堂食 。
【暂停|最新通报!多个区域,高风险】七、严管特殊机构 。 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 , 禁止人员进出 , 暂停探视活动 。 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
八、加强教育教学活动管理 。 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严格人员进出管理 , 非本校(机构)人员不得进入 , 暂停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之外的其他聚集性活动 , 师生员工做好每日早晚健康监测 。 大朗镇培训机构(含托管)暂停线下服务 。
九、配合隔离管控 。 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及管控区域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 , 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 , 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 ,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十、配合核酸检测 。 有关风险人员要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 , 确保应检尽检 , 不漏一人 , 遵守采样检测点的现场秩序 , 落实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