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不接收传票


起诉离婚不接收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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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另一方不接受传唤的,可以要求有关基层单位组织或者单位代表签字,并做好说明;也可以通过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实施留置送达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受送达人或者其共同生活的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受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由受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也可以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处,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即视为交货 。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其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受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 , 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受送达人、见证人在诉讼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处,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即视为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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