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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住所确认的大原则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公司法》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
【民法总则法人住所是如何确定的】《民法总则》第六十三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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