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哈尔滨市发布43例阳性感染者主要情况( 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 , 现提醒广大市民:
请与阳性感染者行踪轨迹有过同时空、同轨迹交集 , 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车次人员 , 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 , 关注官方权威发布 , 并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 , 请勿自行服药 , 需规范佩戴口罩到发热门诊排查诊治 , 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 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 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免疫屏障 。
为进一步做好抵返哈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 , 严防疫情输入 ,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 按照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第53号公告要求 , 凡从省内口岸城市和省外抵返哈人员 , 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抵达后即进行一次免费落地检测 , 不具备条件的到达目的地12小时内就近就便完成一次免费落地检测 , 并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 。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 , 全面提升全员核酸筛查质效 , 及时发现潜在阳性感染者 , 彻底切断社区传播链 , 用最短时间和最小成本实现社会面清零 , 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出台55号公告 , 要求严格人员流动管理 , 严格交通出行管理 , 严格经营场所管理 , 严格社区(村屯)管理 , 严格居家健康管理 , 严格核酸检测管理 , 严格快递物流管理 , 严格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 。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 , 严格遵守 。
为畅通我市疫情期间就医渠道 , 各区县(市)均设置了疫情期间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 市民可以通过互联网诊疗解决简单的医疗服务需求 , 可以通过互联网购药 , 也可以拨打属地社区(村屯)防控办、集中隔离场所负责人电话协助购药送药 。 如需购买“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的需要主动向社区(村屯)报备 , 如有发热等新冠可疑症状应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排查 。 非封控、管控区域市民可正常看病就医 。 为处于封控区或赋红、黄码的市民 , 以及管控区内普通人群、低风险地区隔离管控人员等提供24小时就医服务 。 在此倡导广大市民 , 防疫政策咨询或非急救情况切勿拨打急救电话 , 避免生命专线被占用 。
请广大市民务必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 坚持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用公筷、分餐制 , 垃圾分类投放 , 看病网上预约 , 避免去通风不良或人群密集场所 。 进入公共场所时 , 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 。
编辑:马俊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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