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区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第62号)

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 , 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 , 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 决定于3月28日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3月28日14时至3月29日14时 。 具体时间以各城区、开发区通知为准 。
二、检测范围
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高新区、经开区全域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
三、检测方式
居家隔离人员采用单人单管核酸检测方式进行 。
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以外人员采用核酸检测10合1混采方式进行,分单元逐户下楼 , 即采即返 。
集中隔离人员由属地按照原检测方案进行检测 , 不占用全员核酸检测资源 。
四、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 , 对无故不参加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 , 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 , 对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 , 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二)请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 , 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 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 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
(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 全程佩戴口罩 , 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 并保持两米以上距离 , 避免聚集吸烟、随地吐痰和相互交谈 , 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
特此通告 。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来源 |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疫情|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区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第62号)】编辑 | 熊紫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