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样|郑州发布58号通告:4月7日开展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年58号)
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 , 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 , 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 , 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核酸检测 ,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本次采样分批次、分时段进行 ,4月7日9:00-18:00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 , 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4月8日9:00-18:00为上街区 , 巩义市、新密市、荥阳市、登封市、新郑市、中牟县 。
二、采样对象
(一)郑州市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
(二)金水区等9个城区(开发区)范围内封闭管理学校的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含中职中专、技工学校、高校)安排在4月8日开展采检工作 。
(三)上街区等7个县(市)区范围内27类重点人群、38类重点场所采检安排到4月8日合并进行 。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 , 请居民按照社区(村)、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 , 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 , 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
四、特别告知
(一) 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 , 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 , 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 , 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 , 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 , 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
(三)24小时内做过核酸检测、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 , 但必须及时向社区(村) 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 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
(四)请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 , 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 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 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
(五)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 全程佩戴口罩 , 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 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 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 , 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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