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浙江丽水:继续保持莲都区新冠肺炎疫情Ⅱ级应急响应,调整部分管控措施

“丽水发布”微信公众号14日消息 , 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 根据当前莲都区(含丽水开发区 , 下同)疫情形势 , 经省、市专家研判和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 自4月14日5时起 , 继续保持莲都区新冠肺炎疫情Ⅱ级应急响应 , 调整部分管控措施如下:
一、4月10日启动Ⅱ级响应时设置的交通查验点继续保留 , 进出人员凭核验健康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通行 。
【应急|浙江丽水:继续保持莲都区新冠肺炎疫情Ⅱ级应急响应,调整部分管控措施】二、恢复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托幼托育机构正常教育教学 , “三区”内学校、幼儿园、托幼托育机构以及学生、教职员工除外 。
三、恢复辖区内城乡公交车运营 , 载客量控制在核定承载量的50%以内 , 并严格落实“测温+亮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 。
四、4月10日发布的《丽水市关于启动莲都区新冠肺炎疫情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中 , 明确的其他管控措施继续执行 。
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自我防护 , 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 , 不传谣、不信谣 , 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相关管理措施 , 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 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