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多少个月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多少个月】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多少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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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谓试用期,也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 供双方相互了解和选择 。
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两个月以上的无固定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3.同时,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 。“可以”一词表示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但只要协商约定了试用期 , 就必须遵守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百科全书()
以上解释了试用期不应该超过几个月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