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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在《重疾规范》的术语释义中 ,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的标准被广泛应用在各自神经系统损伤的后遗症里 , 用以判定脑中风后遗症、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严重阿尔茨海默症、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运动神经元病等重大疾病是否达到赔付标准 。 标准通常定义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 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 《重疾规范》中的定义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
一、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 。
二、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 。
三、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 。
【标准|富德生命人寿天津分公司客户服务健康小贴士】四、如厕:自己控制大小便 。
五、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
六、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
2021年1月 , Z先生因确诊“帕金森综合症” , 虽经积极治疗 , Y先生病情仍严重影响日常生活 。 在180天后 , Y先生在某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 鉴定中心出具报告:Y先生双下肢共济失调 , 生活能力受限 , 不能独立完成如厕、洗澡两项日常活动 , 以达到轻症疾病标准 。 我司经谨慎审核 , 给予轻疾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