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安全操作22条规程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有哪些要求

【电工安全操作22条规程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有哪些要求】1. 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 , 考试合格后发给操作证 , 方可独立操作上岗 。
2.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 , 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 , 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
3. 现场施工用电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
4. 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 , 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 严禁采用四芯或三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代替五芯或四芯电缆 。
5.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 , 并禁止带电操作 。
6.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 , 电线不得与金属物体绑扎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设置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 , 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 , 必须拉闸加锁 。
7. 配线应分色(包括配电箱内连线) , 相线L1为黄色 , L2绿色 , L3为红色 , 工作零线N为黑色 , 保护零线PE为绿/黄双色 。
8.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 , 不能停电时 , 应有隔离防护措施;在架空线路一侧工作时 , 在任何情况下 , 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都不能小于规范规定 。
9. 有人触电时 , 立即切断电源 , 进行急救;电气着火 , 应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绝缘灭火机或干砂灭火 。
10. 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量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
11. 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 , 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 , 并需有人监护 。
12. 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架设 , 动力与照明漏电保护器必须分开;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 , 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
13. 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 , 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5米 , 室外高度应不低于3米 , 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
14. 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上通行及堆入材料 , 必须通行时 , 应在大棚上铺设脚手板 。
15. 要做好变压器等防雷接地保护 , 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
16. 电架空线与机械设备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悬挂醒目警告牌 。
17. 支线架设应设置横担,并用绝缘子固定,电线严禁架设在树木等处,不准用竹质电杆;架空线路,不准成束架设 。
18. 配电箱与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必须有可靠接地并联成网 , 按NT-S系统设置 。
19. 施工现场配电箱必须采用铁板制作 , 要有防雨措施 , 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 。
20、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 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标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每有进行检查 , 维修一次 , 要有检修记录及记录本 。
21. 移动电箱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米 , 移动机具引出线不大于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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