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是做什么的:干监理是不是都很闲?前景如何呢?

首先作为一名正在一线的监理人很高兴能够回答这个问题监理是做什么的 。但在回答问题之前我们要知道监理是干什么的?

监理是做什么的:干监理是不是都很闲?前景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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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概念: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 。(说简单一点就是开发商委托一家或多家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监理是做什么的:干监理是不是都很闲?前景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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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监理的详细工作,我不从什么“三控三管一协调”等大的范围讲,(楼主也是想了解一下,咱们不往复杂了说)简单的分享一下我们项目每日大概的工作内容如下(不包括特殊情况):
1、每天根据施工进度记录相应的监理日志且必须当天完成(分专业、分楼号记录)
2、进场的材料验收后,及时做好台账,并跟踪复试结果 。(见证取样)
3、每周(个别项目甲方每天都会开会)的会议纪要记录及整理 。开会时间基本为1-3个小时 。
4、每天必须对每个施工部位进行施工质量、安全巡查,并记录在各自的日志中 。巡视一般每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
5、验钢筋、验线、验模板、旁站、等等工作 。
6、每周(我们这里是周五)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并整理检查记录 。
7、每周六上午总监负责组织监理内部的工作会议,总结和布置本周及下周工作 。
8、对现场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专业监理应负责监督整改情况 。(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汇报问题、跟踪问题解决),专业讲叫PDCA 。
9、每月25日完成监理月报的编制工作(汇报甲方)
10、做好办公室的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轮流每天早晨打扫卫生,打水等杂货)
最后说一下监理的前景:相关的话各大网站或者专业人士都有讨论,我在这里说一下我自己的看法,监理不会取消,但会进行一些改革:
1、工程质量安全保险制度 。是以后保险公司聘用相关监理人员代表保险公司进行对工程监控;
2、政府购买监理监管服务 。是类似于质监站、安监站的部分作用,每月定期对各工地巡视、检查,并直接对政府相关建设行政主管单位负责汇报;
3、工程咨询方面 。类似于国际FIDIC,不明白的同学自行上网查找;
4、建设单位直接聘用制 。对一些不需要实施工程监理的项目比较适合,当然还有其它一些类型各地也在试行当中 。
至于说干监理是不是很闲?我觉得这完全在于你个人,想干好肯定不会,想混日子当然会很闲,但混日子的这种人待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走人的,去其他行业也一样 。以上均属于本人观点,如有不当不妥之处,还请各位前辈专家进行指正,留言进行讨论,也可关注本人头条号,谢谢!
工程监理是做什么的?好就业吗?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由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根据发包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发包人对工程建设过程实施监督的专门活动 。作为建设工程的发包人,为了取得好的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期,需要对承包人的工程建设活动实施必要的监督 。
但多数发包人并不擅长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和技术监督,而由具有工程建设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的专业化的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发包人的委托,代表发包人对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投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于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协调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保证工程质量,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都具有很大的优越性 。
建设工程的监理制度在国际上已有较长的发展历史,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程监理制度,可以说,建设工程监理已成为建设领域的一项国际惯例,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发展,我国在工程建设中也推行监理制度 。
建设工程监理是建设项目的发包人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以维护自身利益而采取的措施,因此对建设工程是否实行监理,原则上应由发包人自行决定 。
但是对于使用国家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共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为了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保证投资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国家规定了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范围 。属于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发包人必须依法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对于其他建设工程,则由发包人自行决定是否实行工程监理 。
对需要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人进行监理 。发包人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人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这是委托监理合同中工程监理人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的依据 。发包人与工程监理人之间的关系在性质上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因此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合同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
实施工程监理的,在进行工程监理前,发包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人的名称、资质等级、监理人员、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设工程的承包人 。建设工程监理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在工程建设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发包人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 。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改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人改正 。工程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应当遵守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不得与承包人串通,为承包人谋取非法利益 。
工程监理人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检查方法规定进行检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例如工程建设质量不合格,通常既与承包人不按照要求施工有关,也与监理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义务有关,在这种情况下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与监理人都应当承担各自的赔偿责任,至于如何确定监理人相应的赔偿责任,应当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确定 。
【监理是做什么的:干监理是不是都很闲?前景如何呢?】工程监理人与承包人串通,为承包人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