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盘前竞价成交规则 盘前竞价成交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盘前竞价成交规则 盘前竞价成交规则】依据上海交易所官网介绍,早盘竟价成交标准如下所示:
1、时长方面有规定早盘集合竞价指的是在个股每一个买卖日早上9:15—9:25,由投资人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状态价钱自由地开展交易申请办理,集合竞价全部买卖在9:25以同一价钱成交,并且是开盘价格 。2、集合竞价有顺序依据价钱优先原则,卖出委托从最低价位逐渐总计,买进委托从最高成交价逐渐总计,当卖出委托和买进委托价钱均衡时价格即是集合竞价的成交价 。3、成交有次序比较高买入委托优先于比较低买入委托;比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比较高卖出委托;同档次委托,按委托次序成交 。4、交易品种有限制A股、B股、国债现货、个股公司债券、国债回购、基金 。5、价格单位有要求A股、B股以公司股东为价格单位,基金以基金单位为价格单位,债卷以“100元面值”为价格单位;国债回购以“资产年化收益率”为价格单位 。6、价格变化挡位表明A股、债卷、基金为0.01元;深股B股为0.01港币,国债券股份回购为0.01%;沪股A股、债卷、基金为0.01元,B股为0.002美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