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法则:丛林法则之盛世明星

【丛林法则:丛林法则之盛世明星】俗话说得好丛林法则,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老子在道德经里也讲了些类似的话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邹狗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丛林法则,只要有丛林,这法则就会发生 。换句话说只要有地球,道就会起作用,当然这个道目前仅是地球上的道 。也就是说随着范围的大小,道的做用也会发生变化 。以后是太空时代,太空法则肯定大过地球法则,道的深广度不一样了 。不要迷信从林法则和道德经,世界那么大,道德的概念肯定会有所不同的 。
我觉得丛林法则是适合人类的,只是已经发展到了高级阶段,没那么明显了 。在动物时代,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显然是合适的,无需赘言 。
人类是拥有智慧,人类的发展,不但是经济,技术的发展,社会形态也在前进,可以说人类变得愈来愈文明,但从来发展依然是存在的,只是受到了约束,这个约束可以是道德的,也可以是法律的,等等吧 。
或者说丛林法则依然存在,只是形式更加隐蔽,或者龟缩在一隅,比如某种竞争 。
人类社会的文明道德法律等其实还是在国家内部存在的,但如果把国家视为整体,这种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其实还相当的原始 。弱肉强食这种丛林法则在这里存在真是太明显了 。为什么,因为没有强有力的约束 。这点从国际时事可以得到验证 。
丛林法则也就是弱肉强食,优胜劣汰 。那是指动物界而言,处于高端的肉食动物,对处于中低端的动物进行掠食 。
若把丛林法则也用到家庭成员之间,又该如何解释“虎不食子”这一自然现象?就是雄狮为了争夺配偶将幼狮咬死,那也只是对不是它所亲生的幼子而采取的行为 。
人类社会从猿进化到文明人的阶段,也是经由了漫长的时间 。根据人类进化史所述,由母系社会进化到父系社会,也就有了家庭的雏形 。假若丛林法则施用于人类社会的家庭,现在的社会家庭又该是如何来解释的?
人类社会的发展尽管说在某些方面确实存在有丛林法则像似的行为,即竞争 。具体到某个组织或某个家庭,不排除这种可能 。但这种行为是在法律况架结构内的有序规范行为 。并不像动物界那种混乱、残忍与血腥 。
如果说有哪个家庭成员之间同样存在丛林法则,最起码是那个家庭中的一家之主是一个不称职的父亲或母亲 。普通人家的家庭成员之间,绝大多数人是由爱情,亲情和感情把父母与孩子们联系在一起,根本就不可能有丛林法则现象的产生 。
人是具有明辨是非,具有感情,并且还有文化意识的高级动物 。丛林法则在政治、经济和其它组织之间可以发挥作用,但在家庭成员之间,尤其是东方社会家庭成员之间没有存在的空间,起码在绝大多数家庭是这样的 。(2020/01/12)
人类是高级动物和兽类不同,之所以不同是因为人类有智慧 。丛林法则是兽类的法则,人类则是大自然的主人是园丁,负责管理和建设地球花园的主人,园丁的职责主要就是分块划区(规矩),制定规则(法律)建设相对和平民主公平的环境,使每个人和不同的种族和睦相处 。而园丁就是维护这些规矩和和法律的执行者 。现在有些人崇尚丛林法则?这难道不是使人类回归到野兽和原史时代?做人就要学会管理自己和社会,要守规矩尊法律这才是做人的准则,才能盈得社会的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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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本身具备两个属性:动物性与人性 。这两个属性伴随着人类从史前时代跨入到人类社会现代工业文明时代,历时万万年 。值得欣慰的是,在人类社会持续演绎的过程中,人类也持续性践行自我蜕变,尤其是工业革命开始以来,人类的人性属性持续性跃升強化,从古代人类社会进入了现代人类社会,人性的光芒始终如一地引领着人类自身传承、发展、创新,创造了无数的人间伟大奇迹 。但是,人类的动物性始终依附着人类,无法消除与解脱,比如人性中的另一面,即动物性中的贪婪、凶残、丑陋、野蛮等陋俗,仍然不时地反映在一些自然人身上,这就是社会当下人性的丑陋现象存在的基本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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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人类,任何一个人,应该着重习得、培养这种自律精神与自律行为 。因为,自律是人类的最高智慧和至尊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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