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NBA明星迈克尔·乔丹认为商标注册损害其姓名权 乔丹怎么有两个标志


一个是nike集团旗下一个产品系列,是美国球星迈克尔·乔丹自己自己的产品 。标志是飞人乔丹已经扣篮 。另一个是中国服装品牌叫乔丹 。标志是一个小人已经传球 。毕竟是2个国家不一样品牌的因此标示不一样 。
【美国NBA明星迈克尔·乔丹认为商标注册损害其姓名权 乔丹怎么有两个标志】2012年,国外NBA篮球大牌明星迈克尔·乔丹觉得这种商标申请注册危害其名称权,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联合会提交申请,规定撤消乔丹企业有关申请注册商标 。商标评审联合会觉得,商标文本“乔丹”、“QIAODAN”与申请者名字“Michael Jordan”以及中文译名“迈克尔·乔丹”存在一定差别 。并且“乔丹”为美国英国一般姓式,无法评定这一姓式与申请者名字之间有当然的相互关系 。商标评审联合会也认为,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未形成《商标法》所称的欺诈群众,搅乱商标申请注册纪律等伤害集体利益、毁坏群众纪律的情况 。并没有允许迈克尔·乔丹的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