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决狱主要是根据案件的事实,追究犯罪人的动机来断案 为什么以春秋作为经义决狱的依据


春秋决狱又被称为经义决狱 , 是西汉中期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提出来的 , 是一种审理案件的推理判断方法 , 一般是用孔子的思想的方式对犯罪行为展开分析、判罪 。即除了法律法规外 , 能用《诗》、《书》、《礼》、《易》、《乐》、《春秋》六经中的观念来作为裁定案件的重要依据 。《春秋》是孟子修订的一部鲁国的编年 。
在西汉中期儒家观念获得擒雄影响力后 , 董仲舒等倡导以《春秋》仁义做为司法裁判的指导思想 , 但凡法律法规里没有所规定的 , 司法官就以儒家经义做为裁判的根据;但凡法律规定与儒家经义相违背的 , 则儒家经义具备高过现行法律的效力 。
【春秋决狱主要是根据案件的事实,追究犯罪人的动机来断案 为什么以春秋作为经义决狱的依据】春秋决狱通常是依据案件这一事实 , 追责犯罪嫌疑人的动机来判案 。假如它的动机都是好的 , 那样一般要从宽处理 , 甚至可以免罪 。假如动机是邪恶的 , 即便有好结果 , 也需要遭受严厉的惩罚 , 犯罪未遂也按照已遂惩罚 。首犯要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