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出轨后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丈夫外遇离婚财产( 二 )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意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
五、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要害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 。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别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虽然认定标准看似明确清楚,但实践中仍有很多存在争议模糊不清的地方,这也轻易产生歧义使当事人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
一般离婚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解决,假如在离婚时一方给对方造成了精神损害后也是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的,离婚时也是需要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配的,假如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后一方也是可以在一年内重新追究离婚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