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申请撤销TA的离婚协议么 有债务的离婚协议书( 二 )


刘某在明知自己对外负有债务的情况下,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双方所有债务由其承担,并放弃夫妻共同所有房屋应得份额钟某对刘某享有的债权无法实现,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故钟某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有关房屋约定的诉请,理由正当,予以支持 。
三、二审法院认为
本案诉争撤销的法律行为为刘某在与张某离婚时放弃部分夫妻共有财产,该行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调整,不同于普通的财产处分行为,不能仅以等价有偿作为衡量评判标准 。
经综合审查刘某与张某签订的离婚协议内容,该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债权债务的处理等问题合情合理,符合一般离婚关系的处理,不能就此认定刘某、张某存在恶意转移财产、规避债务的行为 。综观本案事实,并结合钟某与刘某之间债权债务形成的时间、借款期限等,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本案存在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
四、小结
以上仅是检索中的案例之一,当然也有支持债权人撤销的案例 。但通过案例分析可发现,近年杭州地区法院对于债权人申请撤销离婚协议普遍持较为谨慎的态度,法院在审查离婚协议时不同于普通民事合同,在考量离婚协议是否存在恶意转移财产情况时,要综合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债权债务的处理等问题进行判定是否存在明显不公平,而非单独从财产分割角度考虑 。
司法裁判有倾向性观点,但个案也有特别之处 。回归到现实案例中,债权人能否撤销离婚协议,除了关注整体公平性问题,也可以从如下方面进行考量:一是,债权人身份是否明确;二是,债务人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清偿,是否实际损害债权人利益;三是,债务发生时间和离婚时间的关联程度;四是,配偶对于债务是否知情,主观是否为善意 。
作者:郑淑云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