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牡丹江19家医疗机构开设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会诊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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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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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家医疗机构疫苗接种禁忌会诊门诊
正式开诊
日前 , 采访人员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 , 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 , 提高新冠疫苗接种率 , 全市19家医疗机构的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会诊门诊已正式开诊 , 医务人员将根据市民的具体情况 , 帮助市民判定个人是否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 如果因禁忌症不宜接种疫苗的可开具不宜接种或暂缓接种证明 。
据了解 , 如市民因身体原因无法判断自己是否适合接种新冠疫苗 , 可到这些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会诊门诊进行判定 。 有相关服务需求的市民 , 可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搜索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会诊门诊的具体信息 。
具体办理流程
【禁忌|牡丹江19家医疗机构开设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会诊门诊】1
电话、微信公众号或现场实名预约指定医院“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会诊门诊”0元号 。
2
本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及禁忌症相关疾病科室诊断资料(六个月内)到医院就诊 。
3
判定符合“禁忌”、“暂缓”、“上级医院判定”等情况时 , 出诊医师根据实际情况开具诊断证明 , 盖印医院诊断专用章 。
另外 , 需要注意的是 , 病历、检查或病情证明需为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 , 且为近6个月的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
行动不便者可委托办理 , 需同时持授权委托书、证明需求人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如证明需求人所提供资料不足以证明其病情 , 可正常缴费挂号到相应的专科就诊 , 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具相应检查 , 如不能配合则无法出具证明 。
相关人士表示 , 不符合禁忌及暂缓接种要求的将不予开具证明 , 证明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第三版)》开具 。 申请人(或授权委托人)需保证所提供的病史、病历资料均真实有效 , 如伪造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请市民在9月30日前到相关医院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会诊门诊进行判定 。
文字:王振涛 采访人员 陶华
编辑:采访人员 刘真辉
统筹:孟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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