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检查剧本杀馆、购药登记、班车停运……黑龙江多地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五 )

  • 六、市民朋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 , 应当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 并主动告知14日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 。 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 ,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 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学校、幼儿园、监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重点单位监管力度 , 加强防控排查力度 , 不留死角 , 确保疫情防控“零死角、零盲区、零疏漏” 。 大型娱乐场所、餐饮、宾馆、洗浴以及“九小场所”全面执行应急状态下管理措施 , 限制流量 ,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 确保不发生聚集性活动 。
  • 八、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问)负责制 , 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 不得私自接收有发热症状的患者 , 要做好登记、流调、隔离、转诊、交接和信息推送 , 做到闭环管控 , 发现违规的要停业整改 。
  • 九、各类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等药品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和电话确认 , 坚持使用“沃填报”系统 , 对不执行相关防控要求的要停业整改 。
  • 十、各类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邮政快递企业等要严格按照“人物同防”要求 , 压实主体责任 , 切实做好查证溯源、申报报备、核酸检测、预防消毒等工作 。
  • 十一、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 , 国庆节倡导就地过节,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活动 。 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疫情发生地有关区域,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
  • 疫情防控 , 人人有责 。 请广大市民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 , 团结一心 , 主动配合 , 联防联控 , 群防群治 , 人人行动共筑健康长城 。
    鸡西
    鸡西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23日发布通告:
    近期 , 福建省、巴彦县及哈尔滨市相继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 为严防疫情输入 ,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 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 , 从即日起至疫情结束 , 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 。 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及举报内容
    • (一)2021年9月7日以来 , 从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进入或返回鸡西市人员 , 未主动到所在街道办、乡(镇)、社区登记 , 刻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相关信息的;未按照要求实施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行为 。
    • (二)通过非正规渠道、逃避检查从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进入或返回鸡西市人员;规避疫情检查卡点进行倒客的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 。
    • (三)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有过密切接触史隐瞒不报的人员 。
    • (四)酒店宾馆、民宿客栈、出租房等违规私自接纳、容纳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住宿、居留 , 刻意隐瞒不报或不主动报告的行为 。
    二、举报方式及举报渠道
    • (一)采取电话举报方式 。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信息等情况 , 以及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 。 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应询问清楚 , 如实记录 , 迅速组织查证 。
    • (二)受理举报单位:市长热线、鸡西市疾控中心和县(市)、区疾控中心 。 (电话号码附后)
    三、奖励办法及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