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保局最新通知

本文转自:中安在线
近日
安徽省医保局最新通知】省医保局印发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试行基本医疗保险
“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的通知》
安徽省医保局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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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试点病种 。 在充分征求省市医疗机构意见基础上 , 结合地市反馈意见 , 筛选确定肾衰竭、肝衰竭、垂体腺瘤、主动脉夹层(A型)、颈静脉孔区肿瘤、帕金森、大面积烧伤(多处三度烧伤)等7种疾病为“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试点病种 。
二是明确试点医院 。 为保障参保群众看病就医权益 , 兼顾优质医疗资源区域布局 , 遴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等5家省属医院为试点病种救治医院 。
三是明确待遇保障 。 参保群众患有上述7个试点病种疾病 , 符合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规定 , 在试点省属医院住院治疗的 , 不受医保转诊转院备案规定、限制 , 执行参保地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 不提高住院起付线 , 不降低报销比例 , 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
政策创新点
一是引导省内就医 。 通过调整报销政策 , 提高大病患者在省内就医的报销水平 , 进一步发挥医保基金支付的“杠杆作用” , 引导省内完全有能力治疗的大病患者在省内就诊 , 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 积极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
二是优化备案管理 。 参保群众患有试点病种疾病 , 到试点省属医院就医时 , 无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 试点医院通过上传“病种编码”“治疗方式”字段执行“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 , 实现参保患者出院时联网即时结算 。
三是实行动态调整 。 综合考虑参保群众健康需求、医疗新技术发展、医保基金运行安全等因素 , 对试点病种、试点医院、手术操作方式进行动态调整 。 同时 , 加强对试点医院监督管理 , 强化医疗费用与医保目录外费用控制 , 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医保权益和医保基金安全 。
基本医保“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试点病种
及省属三级医疗机构名单
(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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