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省多地发布重要通知!( 二 )


三、医疗机构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探视;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人 。
四、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信息动态,合理安排出行 。坚持非必要不出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如确需前往,请务必提前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报备 。近期到过省外非中高风险区及疫情发生地人员,返回后建议自行检测核酸一次 。
五、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好的办法,通过接种疫苗能够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减缓并最终阻断疾病流行 。请符合接种条件12岁以上人员尽快到接种门诊接种疫苗,早接种、早保护,及早建立群体免疫屏障 。
六、请广大市民不扎堆、不聚集,取消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尽量不去人群密集和通风不良场所 。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前提下,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咨询服务电话:
浑江区:0439-3361205
江源区:0439-3753316
临江市:0439-5258177
靖宇县:0439-7221120
抚松县:0439-6211050
长白县:0439-8231151
白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5日
截至9月25日13时,辽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
请9月6日以来黑龙江省绥化市返(来)辽人员要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配合社区(村屯)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
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国内疫情发生地发布的无症状感染者及确诊病例行动轨迹,现居住辽源市且与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者,应立即向社区(村屯)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提醒广大市民近期不要前往疫情发生地有关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 。火车站、客运站、商超、餐饮单位、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影剧院等重点场所要强化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 。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未接种疫苗的市民尽快安排接种 。
辽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9月25日
9月24日,黑龙江省绥化市报告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为做好黑龙江省绥化市返(来)集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9月6日以来黑龙江省绥化市返(来)集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到所在社区(村)报备,自觉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和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未按要求报备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
二、近期非必要不前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绥化市,福建省漳州市、厦门市、泉州市、莆田市,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如必须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集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报备,并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
三、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会、少聚餐,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
四、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科学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就地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集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9月25日
来源:梅河口发布、通化县发布、白山发布、辽源日报、集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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