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开封市新增4例确诊病例!官方紧急通告

据开封发布,2021年8月6日,开封市新增4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为排查涉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关联人员过程中,发现的1例无症状感染者曹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该4名人员于8月2日已被集中隔离,在对其进行第二轮核酸筛查中发现异常,后经疾控中心复核,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在复核的同时,开封市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开展流调、检测、消杀、隔离等相关工作。
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王某某,女,58岁,尉氏县庄头镇前曹村人,系无症状感染者曹某某妻子。7月18日至28日在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就诊,7月28日返回尉氏县,8月2日被集中隔离。8月6日,经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复核结果为阳性,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曹某某,男,83岁,尉氏县庄头镇前曹村人,系无症状感染者曹某某父亲,8月2日被集中隔离。8月6日,经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复核结果为阳性,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王某某,女,78岁,尉氏县庄头镇前曹村人,系无症状感染者曹某某母亲,8月2日被集中隔离。8月6日,经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复核结果为阳性,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安某某,男,33岁,尉氏县庄头镇前曹村人,系无症状感染者曹某某邻居,8月2日被集中隔离。8月6日,经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复核结果为阳性,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开封市对已排查出的4名确诊患者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均已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涉及外地市人员,已向相关地市发送协查函;进一步的流调工作还在进行中。对排查出来新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进行管控。
开封发布4号通告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跨县区流动,客运站暂时关闭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告
(2021年4号)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多点发生、局部暴发的态势,省内多个城市出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我市面临着“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双重压力。为有效阻断和控制疫情传播,维护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详细询问患者病史以及重点人群接触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对可疑患者第一时间报告处置,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二、市辖区内各类个体诊所、门诊部要全面停诊,需就诊患者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其他医疗机构有序就诊。
三、广大群众要持续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审慎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跨县区流动。确需离汴或跨县区流动的,需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四、市辖区内道路客运班车、城乡公交、旅游客运包车暂停运营;禁止外籍营运性客运车辆进入本市;市内各汽车客运站暂时关闭。市区出租车(含网约车)仅限在市区内运营,祥符区、兰考县、尉氏县、通许县、杞县的出租车(含网约车)仅限在本县(区)内运营。
五、出租车(含网约车)、公交车、货车等营运车辆驾驶员要进行疫苗接种,每周2次到定点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不得参与营运;乘客上车前出示健康码,禁止健康信息非绿码的乘客乘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提醒每名乘客全程佩戴口罩。
六、市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在入口处设立防控点,对进入人员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并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未规范佩戴口罩一律禁止入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实行每天早中晚三次内外环境消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