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关于强化餐饮服务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提示

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
为应对近期新冠肺炎疫情聚集性传播风险 , 现就强化餐饮服务场所疫情防控措施提示如下:
一、
严格落实消费者个人防护措施
消费者进入经营场所前应测量体温 , 亮码、扫码通行 , 发现红码人员 , 应立即向属地社区报告 , 做好个人防护 , 并就地将其隔离 , 等待转运管理;发现黄码人员 , 劝止进入 , 劝导其做好个人防护 , 通知其属地社区做好排查管理和健康监测;对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消费者 , 不得允许进入经营场所就餐 , 劝导其及时就医 。 提倡电话订餐、网络订餐、限时用餐 , 防止门店扎堆聚集候餐 。 倡导文明就餐 , 餐前洗手、使用公勺公筷等 。
二、
加强从业人员卫生防护
组织落实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台账 , 对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严禁上岗 。 落实从业人员洗手、佩戴口罩、穿戴工作服制度;佩戴手套加工进口冷链食品 。
三、
严格进口冷链食品采购验收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 对无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 , 一律不得采购 。
四、
强化经营场所管理
按要求对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冷链食品库房进行日常定时清洁消毒 , 并做好台账记录 。 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 。 垃圾分类收集、处置 , 保持经营场所清洁卫生 。
五、
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送餐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制度 , 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送餐人员严禁上岗并及时就诊 , 按要求对送餐箱等进行清洁消毒;积极推行无接触配送模式 , 写字楼、居民小区、医院、高校等重点场所要积极推广餐饮外卖无接触取餐柜服务 。
六、
加强培训宣传
严格从业人员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知识、健康知识等培训 , 提高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 做好培训记录 。 利用电子显示屏、海报等宣传媒介 , 向消费者宣传疫情防控政策、防疫知识等 , 引导消费者做好个人防护 , 对餐饮场所疫情防控带来的不便 , 予以理解、支持 。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
来源: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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