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四项机制”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徐鹏航)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以下简称感控)工作 , 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近日印发通知 , 决定建立专业团队年度评估机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月抽查检查机制、医疗机构一把手负责制和每月研究机制、追责问责机制“四项机制” 。
通知要求 ,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有关专家作用 , 组建辖区内感控专业团队 。 每年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若干评估小组 , 对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的感控工作进行一次整体评估 , 确保省域有关医疗机构全覆盖 。
【救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四项机制”】对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通知要求 , 每月要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 , 特别是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 参照年度评估工作进行感控专项抽查 。 抽查要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形式开展 , 一旦发现问题隐患 , 要予以严肃通报 , 并限期整改到位 。
通知指出 , 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感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 要对感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 , 全面掌握本机构感控工作各项情况 , 强化各项制度落实 , 持续提高管理水平 。 各医疗机构要将感控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 , 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感控工作专题会 , 认真听取工作汇报 , 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
通知强调 ,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感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以及发生医疗机构内感染后果的严重性 , 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 , 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责 , 健全感控工作追责问责机制 。 对因责任不落实 , 整改不到位 , 发生医疗机构内感染的 , 要直接追究医疗机构一把手责任 , 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