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南京最新通告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8月22日 , 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
为进一步落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要求 , 做好离宁抵宁人员健康管理工作 , 现通告如下:
一、自8月23日起 , 通过铁路、公路、水路等方式离宁人员不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 。
二、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县 , 下同)全域为低风险地区的抵宁人员 , 凭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 , 可自由流动 。
三、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抵宁人员 , 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方可流动 , 并主动向居住所在社区报告 , 做好7天健康监测 , 期间尽量减少外出 , 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异常症状 , 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 , 及时就医排查 , 并主动报告旅居史 。 对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 需进行核酸检测 , 并在检测结果出具前做好个人防护 , 在规定地点等候 , 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流动 。
四、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抵宁人员 , 或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 , 均须落实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集中隔离观察 , 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 解除集中隔离观察后 , 应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 , 并居家健康监测7天 , 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 , 开展核酸检测 。
【疫情|南京最新通告】五、抵宁人员的任何一次核酸检测 , 如发现有异常情况的须及时报告 , 并按规范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