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法|关注医师法 | 卫生健康发展拥有更强推动力( 二 )


一直以来 , 中医与西医的诊疗范围是医生与卫生执法部门比较纠结的问题 。 临床类别的医师能不能使用中医药?中医类别的医师能不能在临床内、外科工作?“医师法明确 , ‘经培训和考核合格’ , 西医可以用中医药 , 中医也可以在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工作 。 ”曹艳林说 。
近年来 , 医师在公共场所遇紧急情况予以施救的情况时有发生 , 但也存在一些争议 。 有医生在高铁上救人被要求出示医师证;云南昆明一位护士为街头倒地的男孩实施胸外心脏按压 , 却引发了对其急救操作专业性的质疑;一名村医因紧急施救造成他人肋骨骨折后遭遇索赔 。
“医师法明确 , 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 , 不承担民事责任 。 这条立法鼓励了医师救助他人生命的积极性 , 有助于打消救人的顾虑 。 ”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郑雪倩是修法过程中的咨询专家 , 她指出 , 医师法不是一部单纯规范医生行为或者保障医生权益的法律 , “看似给医生立法 , 实则关乎百姓的生命与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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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释义有更详细说明
“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约束与权利赋予 , 实际都是保障生命与健康的体现 , 医师法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 ”郑雪倩表示 , 医师法规定“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 , 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 , 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 , 对临床中经常遇到且容易引发医患冲突的超说明书用药问题进行了法律规范 。
但也有业界专家注意到 , 执业医师法中有明确表述的“实验性临床医疗” , 在医师法中被“医师开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和其他医学临床研究”的表述替代 , “每个病人的情况都不一样 , 也难以要求医生开展的每一例治疗都是研究 , 相关提法的改变是否会让医生在治疗中变得缩手缩脚 , 值得观察 。 今后公布的医师法释义对此应进一步明确” 。
由行业协会承担医师管理职责 , 这一规定在业界引发讨论 。 2016年 , 作为先行者 , 深圳市通过立法将医师执业注册、登记和备案职责交由深圳市医师协会负责 , 走出了执业医生“业必归会”的方向 。 “稍感不足的是 , 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在医师法中没有太大的突破 。 医师法明确 , 医师协会等有关行业组织协助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 ”曹艳林说 , 这可能与我国医师行业协会体系有待完善、功能还不能满足需要等现实情况有关 。
在医师执业注册和多点执业方面 , 医师法沿用了执业医师法的相关规定并明确 , 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 , 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 ,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有业界专家认为 , 虽然医师法支持先前国家出台的多点执业政策 , 并要求第一执业点医疗机构对医生到基层多点执业给予“支持并提供便利” , 但“如果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医院管理制度没有相应改革 , 医生仍是‘单位人’ , 那么多点执业仍将有一定难度” 。
根据医师法 , 医生“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对口支援、会诊、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慈善或者其他公益性医疗、义诊;承担国家任务或者参加政府组织的重要活动等;在医疗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中执业” , 可以不办理相关变更注册手续 。 曹艳林说:“这个规定实际上为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流动以及多点执业 , 从法律上打开了另一条通道 。 ”
专家坦言 , 对法律条文中一些“业界注意”的地方 , 期待医师法释义能够有更详细的说明 , 从而让法律规定落地、落实、落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