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科目介绍

1、试卷一:综合知识 。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考试时间:8:30-11:30 。
2、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时间:14:00-17:00 。
3、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 。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考试时间:8:30-11:30 。
4、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司法文书、论述 。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 。考试时间:14:00-17:30 。从2009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试卷四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相关内容 。前述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其中每卷有单选题50道,每题1分,多选题40道,每题2分,不定项选择题10道,每题2分,共计150分;试卷四为主观题,包括1道简答题,5-6道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 。
【司法考试科目介绍】5、前述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报名人员可以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设藏文试卷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试卷考点、考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