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砖”这么贵( 二 )


查清网络诈骗洗钱通道
据了解 , 刘某、卢某二人到案后 , 始终坚称不了解相关情况 , 没有指使他人倒卖虚拟货币 。 二人之所以拒不认罪 , 底气来自顾某被抓后 , 他们就将与案件有关的电子数据删除干净 , 自认为只要司法机关查不到虚拟货币的去向 , 就定不了他们的罪 。
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 , 东城区检察院借助检察专业技术同步审查 , 对刘某等三人的手机进行了重点审查 。 终于 , 检察技术人员在数万个文件中发现了两张特别的图片 。
其中一张图片是刘某发给女友的一个网站登录界面 。 经高某辨认 , 该网站登录界面就是刘某提供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 , 但网站现已无法登录 , 域名注册信息也被删除 。 为查明交易平台的实际注册者 , 检察机关调取了某网络安全公司数据库中储存的已被删除的域名注册信息 , 信息显示注册人正是刘某 。
另一张图片是由12个英文单词组成的截屏 , 检察官根据办案经验推断 , 认为其应为虚拟货币钱包的助记词 。 随即 , 检察机关通过远程勘验虚拟货币钱包和查询区块链浏览器的方式 , 发现刘某将高某等人购买的价值3000余万元的虚拟货币归集至自己名下 , 后又转移至6个匿名地址 , “这否定了刘某等人是与他人正常交易虚拟货币的辩解 。 ”
最后 , 办案团队结合多份聊天记录截图、备忘录文档、网页截屏等电子数据 , 查清了刘某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为境外诈骗团伙转移赃款140余万元的事实 , 确定了刘某在该平台建立、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 。
同时 , 根据同案犯高某、顾某及其他证人的指认 , 结合卢某手机备忘录、境外聊天软件记录等电子数据 , 确定了卢某与境外网络诈骗团伙勾连 , 教唆组织他人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诈骗赃款的组织领导地位 。
最终 , 东城区检察院分别对刘某、卢某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 今年3月16日 , 法院认定卢某、刘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判处卢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 , 并处罚金2万元 。
什么“砖”这么贵】“当前虚拟货币交易暗藏诸多法律风险 , 极易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 因此应避免从事虚拟货币交易 , 切不可为追逐利益而帮助他人实施犯罪或为他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 ”检察官说 , 2021年9月15日 , 中国人民银行、最高检等十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 明确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非法金融活动 , 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 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 ,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