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河南零售药店恢复销售退热药、还要强化这四类药品销售监管

【防控|河南零售药店恢复销售退热药、还要强化这四类药品销售监管】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管理模式 , 为方便居民生活 , 河南省药品监督局发出通知 , 解除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药品管控政策 , 这意味着我省零售药店可恢复退热药品销售 。 同时 , 我省将强化止咳、退热、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销售监管 。
按照省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 , 我省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药品流通监管 , 调整退热药品销售管控政策 , 解除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药品管控政策 , 督促零售药店引导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有序就诊 。
但是 , “解封”并不意味着“解防” , 全省将严格落实药品流通环节疫情防控责任 , 进一步强化药品零售企业“哨点”监测工作 , 加强对药品零售单位的监督检查 , 强化对药品零售单位销售止咳、退热、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的监测管理 , 做好购药人员登记管理 , 建立发热病人“早报告”制度 , 严格落实“四类”药品销售情况监测和登记上报责任 。
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 , 我省也将同步强化网络销售药品监管 , 重点监测监管通过平台销售“四类”药品情况 。 对不按规定销售相关药品的经营者 , 要采取链接下架、限制销售等措施 , 切实将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 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
目前 , 全省新冠疫苗接种正在进行中 , 为保障疫苗质量安全 , 全省各级药监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疫苗储存、运输和接种过程的质量监管 , 监督配送企业和疾控机构严格落实责任 , 做好冷链运输管理 , 严把疫苗出入库关口 , 防范非法流出 。
来源:郑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