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的性质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的性质基本原则是什么】刑事诉讼法法的基本原则为:
 ?。ㄒ唬┱觳槿ā⒓觳烊ā⑸笈腥ㄓ晒易呕匾婪ㄐ惺乖颍?
 ?。ǘ┤嗣穹ㄔ骸⑷嗣窦觳煸阂婪ǘ懒⑿惺怪叭ㄔ颍?
 ?。ㄈ┓止じ涸稹⒒ハ嗯浜稀⒒ハ嘀圃荚颍?
 ?。ㄋ模┤嗣窦觳煸憾孕淌滤咚鲜敌蟹杉喽皆颍?
 ?。ㄎ澹└髅褡骞裼腥ㄊ褂帽久褡逵镅晕淖纸兴咚显颍?
 ?。┥笈泄?。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