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关于暂时关停全市文旅行业有关经营单位场所减少聚集性活动的公告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 , 切断新冠疫情传播途径 , 根据省文旅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要求 ,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从即日起 , 按照“非必须、不举办”原则 , 暂缓举办各类文旅活动 , 最大限度减少大型公共活动 , 尽量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暂停开放市内所有景区及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暂停举办展览、演出等聚集性公共文化活动;暂时关闭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全市所有出版物经营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影剧院及营业性演出场所暂停营业 , 上述场馆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 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跨省游和“机票+酒店”业务 , 不接待中高风险地区团队及游客来我市旅游 , 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
全市各星级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文旅市场经营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 落实主体责任 , 进一步完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 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台账 , 积极加强与卫健等部门的密切配合 , 对发现的疑似人员要按规定渠道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单位 , 不迟报、不瞒报、不漏报 。 同时 , 全力做好通风、消毒、自身防护等防控措施 , 避免引发交叉感染 , 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 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 违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疫情|关于暂时关停全市文旅行业有关经营单位场所减少聚集性活动的公告】市民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 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包括广场舞) , 提倡喜事延办、丧事简办、宴请缓办 , 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 。
天水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