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具体要求


《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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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经过修改审议 , 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
一、禁设招牌情形更明确
包河区城管局滨湖城管办行政审批科的工作人员介绍 , 新《技术规范》对禁止设置招牌设施的情形作了更明确的定义 , 主要分为4类 。“过去 , 对禁设招牌情形的规定较少 , 相对单一 , 而现在 , 利用建筑物顶部以及超出顶部轮廓线设置招牌的 , 在沿街建筑立面、橱窗内外直接书写、悬挂、粘贴招牌设施的 , 在建(构)筑物室内利用玻璃或透明物(窗户、玻璃幕墙、观光电梯等)内侧张贴悬挂招牌设施的 , 都被明令禁止了” 。
滨湖城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 要求越来越具体、定义越来越细 , 城管队员在实际操作中也越来越方便 。
二、楼体招牌要“轻装”
值得注意的是 , 新《技术规范》规定:“以大楼冠名或独立权属的单体建筑设置建筑物标识招牌设施 , 应采用镂空形式单体字设置” 。
滨湖城管办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介绍 , 根据这一规定 , 未来 , 楼体的招牌设施还是要“轻装上阵” , 采用镂空形式单体字固定于楼体 , 总重量较小 , 所占面积也不大 , 在遇到大风、大雪等天气时 , 具备一定的抗击能力 , 从而保障了招牌设施的安全性 。
【《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具体要求】三、大型招牌要“一年一检”
随着新《技术规范》的施行 , 大型广告招牌“年检”制度也要落地了 。滨湖城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 所谓“年检” , 指的是大型招牌设施应每年进行安全检测 , 一年最少一次 , 确保其在设置期内的安全 。同时 , 安全检测必须由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 , 检测报告由设置人妥善保管 , 以备检查 。“经安全性检测 , 对存在缺陷的户外广告和大型招牌设施 , 应立即整改 , 整改后再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检 。对存在缺陷又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户外广告和大型招牌设施 , 必须拆除” 。
滨湖城管办行政审批科相关负责人表示 , “目前滨湖新区已有6家商业综合体率先对立面广告、户外电子屏进行了‘年检’ , 规范实施以后 , 将有更多的商户和综合体落实安全检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