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 ,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 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
- 8p原装屏幕怎么鉴别
- 哪些人能够申请取保候审
- 浦发银行车贷贷款条件是什么
- 如何更改医师执业范围
- 申请慢性疾病补助需要什么手续
- 怎样申请快递代理点
- 如何申请入驻爱奇艺视频合作伙伴
- 河南什么是著作权怎么申请?
- 军训考核表自我鉴定怎么写
- 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2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