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文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紧急提醒( 二 )


9.倡导婚事缓办、丧事简办 , 不大操大办 , 减少人员聚集 。 确需举办的须向当地社区、村委提前报备 , 严格限定桌数 , 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 。
10.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 , 要做好个人防护 ,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尽快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 未规范开设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 一律不得诊治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 , 对预检发现的相关症状患者规范进行信息登记报告 , 按规定转到发热门诊就诊 。 各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退热类、抗病毒类、抗菌类药品登记销售制度 , 发现购药人员体温、健康码、行程卡异常的 , 要立即报告疾控中心和市场监管部门 。
11.请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 , 加强个人防护 , 规范佩戴口罩 , 勤洗手 , 少聚集 , 遵守咳嗽礼仪 , 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 , 全程接种疫苗 。 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督促员工尽快完成疫苗接种 , 努力做到应种尽种、应种必种 , 加快构筑全人群免疫屏障 。
文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