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成都市市监局:无法提供身份证明不能购买感冒咳嗽药

成都市市监局:无法提供身份证明不能购买感冒咳嗽药
成都市11日晚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可提示 , 疫情期间 , 市民群众到药店购药 , 须按以下流程进行 。
一是在进店前程序 。 首先要求出示健康码、扫场所码、配合测体温 , 并检查口罩佩戴是否正确 。 经检查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lt37.3℃) , 口罩佩戴正确可进店 , 进店后严格按“一米线”间距排队购药 。 对发热(体温≥37.3℃)的顾客 , 不能进店 , 应立即配合药店人员做好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登记及下一步处置 。
二是进店后的程序 。 需要购买感冒、咳嗽等药品的顾客 , 应准备好身份证(原件或照片) , 并手机微信扫描店内的专属二维码 , 配合店员完成身份认证 , 系统自动录入身份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 , 并选择需购买感冒或止咳药品 , 完成前述购药登记后 , 就可以购买所需感冒或者咳嗽药了 。
没有带身份证或无法提供身份证照片的顾客不能购买感冒、咳嗽药 。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 李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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