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文,剑指临床药物研发!这类“创新”将遭当头一棒( 二 )


从数据上看 , 我国First-in-clas的新药数量要远远低于FDA 。 特别是批准新药的结构上 , 除了抗肿瘤、抗病毒和抗感染以及镇痛药的比例与FDA基本相同以外 。 在人群的划分 , 老人、儿童药物的创新研发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
周思源坦言 , 实现药物创新的量质齐升 , 需要企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 。 药审中心的角色也因此要从仿制药的审评向药物创新审评转变 。
企业要密切关注各领域的临床需求 , 如罕见病、儿童用药等 , 加强基础研究和机制研究 , 改善药物的安全性和治疗体验;同时转变思维 , 建立基于临床价值的药物发现、探索和试验研发路径 , 通过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临研发为临床价值的评估提供全面、科学的证据 。
「伪创新」药企获批或更难
利好真创新、CRO、CXO企业
几家欢喜 , 几家愁 。
此次《指导原则》的出台 , 激起市场极大反响 , 在一定程度上「挤掉」了创新药的估值泡沫 。
健康界梳理发现 , 《指导原则》共五大部分 , 除了背景介绍、总结与参考文献的展示外 , 着重明确了药企要在「确定研发立题」、「临床试验设计」上 , 要体现患者需求 。
其中 , 从「确立研发立题」来看 , 不仅需要药企倾听患者声音 , 也需要加强机制研究、提高精准化治疗、关注患者治疗需求的变化、从而不断改善药物的安全性和治疗体验与便利性 。
从「临床试验设计」来看 , 《指导原则》指出抗肿瘤药物在选择阳性药作为参照时 , 应关注该阳性药是否反映和代表了目标适应症患者最佳用药情况 , 而不应该为提高临床试验成功率和试验的成功率 , 选择安全性和/或有效性不确定 , 或已被更优的药物所替代的治疗手段 。
当计划选择安慰剂或BSC(最佳支持治疗)作为对照药时 , 则应确保适应症在临床中确无标准治疗;如果有BSC时 , 应优选BSC作为对照 , 而非安慰剂 。
官方发文,剑指临床药物研发!这类“创新”将遭当头一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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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 《指导原则》中提出 , 「如果有BSC(最佳支持治疗)时 , 应优选BSC作为对照 。 」这无疑会增加药企临床试验成本 , 对新药研发中的临床试验设计与患者招募也提出更高要求 。
对于《指导原则》的正式出台 , 有证券研究机构表示 , 这使得药企创新能力更强 , 致力于Mebetter和Firstinclass药研发的药企将受益 , 同时也无形中加大了药企新药研发难度;另一方面 , 头部CXO公司凭借技术平台与申报经验优势 , 有望在此条件下 , 增加订单数量 。
也就是说 , 那些拥有资金优势的创新药企、拥有丰富临床试验设计经验及充足临床资源的头部CRO将获益 。
在中国 , 自2000年至2004年期间 , 随着药明康德、睿智化学、泰格医药等本土企业相继成立后 , CRO才逐渐兴起 。 这个比欧美起步晚了十余年的行业 , 如今已经发展为「黄金赛道」 。
与今年第三季度制药公司艰难度日相比 。 《指导原则》的出台 , 或将使CRO行业继续奏乐、继续舞 。
来源|健康界
官方发文,剑指临床药物研发!这类“创新”将遭当头一棒】作者|罗春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