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熙载“天人”互补相合的美学主张:书法造乎自然

刘熙载《书概》中说的“立象以尽意” , 还和“天”与“人”关系联结在一起 。 这里所说的“天”是和“物”、“自然”相近或相同的 。
刘熙载认为 , 既然书法要“尽意” , 而“流美者”又是“人” , 因而书法联结着“观我”;但是 , “尽意”又离不开“立象” , 这就联结着“观物” 。
刘熙载“天人”互补相合的美学主张:书法造乎自然
文章图片
刘熙载“天人”互补相合的美学主张:书法造乎自然
文章图片
刘熙载“天人”互补相合的美学主张:书法造乎自然
文章图片
刘熙载“天人”互补相合的美学主张:书法造乎自然
文章图片
刘熙载提出“与天为徒” , “天 , 当观于其章”以及“观物以类情”等命题思想 , 并与蔡邕“书肇于自然”的命题联结着 , 即“天之章” 。
“天之章”就是刘勰《文心雕龙·原道》中所说的自然界的一切文采 , 包括天地、日月、山川、龙凤、虎豹、云霞、花木等 。
刘熙载“天人”互补相合的美学主张:书法造乎自然
文章图片
刘熙载“天人”互补相合的美学主张:书法造乎自然
文章图片
刘熙载为了论证自己的“观天之章”、“观物类情”的观点 , 还标举了两位书法家的切身感悟 , 并进一步作了点化和阐发 。 《书概》云:“李阳冰……其自论书也 , 谓于天地山川、日月星辰、云霞草木、文物衣冠 , 皆有所得 。 虽未尝显以篆诀示人 , 然已示人毕矣” 。
李阳冰学习古篆 , 也注意观天、观地、观物 , “皆有所得” 。 篆书具有象形造型性质 , 更有条件从天地山川、日月星辰吸取种种纯粹形式美的因素 , 充实到书法创作中来 。 他“与天为徒” , 生活在方圆、曲直、起伏、俯仰、斜正、离合、疏密、屈伸、虚实、疾徐、断续诸多时空形式的节奏和协调之中 , 迁想妙得 , 触类旁通 , 这些都可丰富、活化他笔下篆书艺术形式美的表现 。
《书概》又云:“怀素自述草书所得 , 谓观夏云多奇峰 , 尝师之 。 然则学草者径师奇峰可乎?曰:不可 。 盖奇峰有定质 , 不若夏云之奇峰无定质也 。 ”
刘熙载“天人”互补相合的美学主张:书法造乎自然】怀素的草书 , 有悟于夏云多奇峰 。 但是 , 夏云多奇峰和一般的奇峰不同之处在于 , 它不是有定质 , 而是“无定质” 。 无定质也就是多变化 , 多动势 , 触遇生变 , 随物赋形 。 这种节奏迅捷的变化 , 奇幻无穷的态势 , 给怀素以深刻的启悟 。
刘熙载从“夏云多奇峰 , ”中拈出“无定质”三字 , 表现了他不但和怀素一样 , 把握了草书三昧 , 而且把握了“观天之章”的精髓 。 这是一种妙悟 , 不是机械的刻板的理解 。
刘熙载“天人”互补相合的美学主张:书法造乎自然
文章图片
刘氏还深刻地指出 , “如是则书之前后莫非书也 , 而书之时可知矣” 。 他不只是看重书内功夫 , 而且看重书外功夫 , 希望书法家像李阳冰那样 , 书前书后莫非篆书;像怀素那样 , 书前书后莫非草书 , 从而进入顿悟之门 , 大彻大悟 。 这是刘氏对蔡邕“书肇于自然”说的一个很有价值的新补充、新阐释 。
但是 , 刘熙载并不满足于“观物” , “观天” , 他进而认为:“书当造乎自然 。 蔡中郎但谓书肇于自然 , 此立天定人 , 尚未及乎由人复天也” 。 刘氏首先肯定了蔡邕所说的“书肇于自然” , 又说“书法造乎自然” , 它不但功均造化 , 与自然争衡 , 而且创造了另一个自然 。
刘氏还说 , 书法能“及乎由人复天” 。 在刘氏“天-人”互补相合的书法美学系统中 , 先是肇乎自然 , 继而造乎自然 , 最后是由人复天 , 这个“肇—造—复” , 可说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上升的辩证过程 , 其最后由人向天的归复 , 并没有全然扬弃“人”的因素 , 而是扬弃人为造作的因素 。 于是 , 人为就如同天然 , 而要达到这一境界 , 则必须如道家所说的那样 , 无为无欲 , 不拘于法 , 不求人爱 , 归真反璞 。 返回搜狐 ,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