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承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二 )


三、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 , 尤其是外出归来后 , 更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 。 如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 , 不带病上班、不参加社会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打网约车 , 立即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 及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按规定就医 , 配合开展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 , 向医生告知活动史、接触史及身体异常情况 , 不自行购药、服药 。
做到早报备、早筛查、早就诊、早管控 。 14天内避免参加聚集聚餐活动 , 避免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空间密闭的场所 。
四、造成疫情传播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 故意造成疫情传播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 危害公共安全的 , 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 ,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 , 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 , 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 , 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 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 ,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 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 , 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
五、涉疫地区人员非必要不返承
中高风险点位、阳性病例所在地的人员 , 非必要不返承 。 确需返承 , 要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到承 , 如实填写“ 承德落地码” ,落实返承24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和第7天1次核酸检测 , 并自觉遵守来承返承管控有关措施。 滞留外地的人员 , 请自觉遵守当地疫情管控有关措施 。
六、非必要不外出、不离承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离承 , 如需外出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 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做到谁签字、谁审批、谁负责 。
七、严防冷链物品输入风险
涉及北京丰台区玉泉营果品冷库、西南郊、房山区长阳百花峰生产基地冷库冷链食品及相关物品 , 就地封存 , 全部进行核酸检测 。来承返承冷链的从业人员、我市冷链从业人员 , 严格落实人物同查、同防 , 加强全链条管理 。 同时 , 温馨提醒近期购买冷链产品的市民朋友:
1.做好个人防护
在家中处理冷链食品时 , 建议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 接触了生鲜食材 , 应先洗手再接触其他食材 , 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口眼鼻 。
2.消毒外包装
消毒冷链食品外包装 , 建议用84消毒剂与水1:99稀释后或乙醇含量为70%-80%酒精 , 擦拭物体表面2遍 , 84消毒液作用15分钟 , 酒精作用5分钟以上 。 静置30分钟后再放入冰箱中存放 。 使用酒精时勿喷洒 , 注意安全 。
3.生熟分开、分类储存
要做到生熟分开 , 处理冷链食品所用的容器、刀具和砧板等器具应单独放置、及时清洗、消毒 。 生、熟食物分层、分隔存放 。 提倡分餐、使用公勺公筷 , 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 避免交叉污染 。
4.烧熟煮透、避免夹生
烹调食用冷链食品时 , 加工烹调应做到烧熟煮透 。 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海鲜 。 烹熟未食用完的海鲜及肉类 , 请放置冰箱冷藏室保存 , 尽早食用 , 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