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柳林县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全县宴会聚会的通告

当前 , 国内疫情呈现多地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交织叠加态势 , 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 为了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 柳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全县宴会聚会通告如下:
1、尽量避免外出聚餐聚会 , 家庭聚餐聚会每桌不超过10人 , 尽量缩短聚餐时间 , 聚餐时使用公勺公筷或执行分餐制 。
2、按照“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原则 , 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 。 确需举办的 , 不得超过5桌 。 承办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 做好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餐饮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 做到勤洗手、常通风、常消毒 。
【聚餐|柳林县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全县宴会聚会的通告】 3、各类餐饮聚会活动的主办方、主办人以及餐饮单位对聚餐聚会举办负有主体责任 , 严禁邀请近十四天内中高风险区(含境外)来柳返柳人员、与中高风险区(含境外)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参加 。 对行程码带“*”号的人员 , 要求其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 无法提供的 , 禁止进入 , 劝导其进行核酸检测 , 并在登记其相关信息后报告属地村(居)委和小区 。
4、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职责 , 加强对宴会聚会举办情况的监督检查 ,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 , 对违规操办的单位、个人和承办方一律追究相关责任 。
柳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