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国家医保局通报跨国药企阿斯利康员工涉嫌骗保事项( 二 )


3.个人违法的 , 责令改正、责令退回、暂停其一定期限的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罚款 。
【医疗|国家医保局通报跨国药企阿斯利康员工涉嫌骗保事项】4.侵占、挪用医疗保障基金的 , 责令追回、没收违法所得、给予处分 。
5.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 给予处分 。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关于 诈骗罪的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本法另有规定的 , 依照规定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司法解释:以 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 , 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
3.《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 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 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 , 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 , 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骗保社会保险金或其他社会保障待遇数额达到3000元 , 即可追究刑事责任 。 对于拒不退还所骗取社保待遇、拒不缴纳行政罚款的单位和个人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国家对失信被执行人已提出55项惩戒措施 , 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民商事行为、享受优惠政策、进行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等方面进行全方位限制 , 并向社会公开“老赖”个人信息 , 在更大范围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 , 资金筹集来源于个人、单位、财政补助 , 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 , 将医保基金视作“唐僧肉”而进行的欺诈骗取行为 , 最终损害的是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 因此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 人人有责 。 1月20日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已审议通过 , 将于3月1日起施行 。 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涉嫌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 今后 , 欺诈骗保行为将被多方面联合监管、严厉打击 。
供稿 | 法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