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转学政策2021 西安转学政策


西安转学政策2021 西安转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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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
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 。因以下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可申请办理转学手续:
(1)家庭户籍、居住地迁移的,需提供户籍迁移证明、房产证及居住证明;
(2)父母工作变动的,需提供父母工作变动证明 。
高层次人才、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办理转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
2、学生转学一般在开学后二周内、学期末最后两周内办理,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学生转学申请及学校、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情况要由学校及时存入学生学籍档案中
3、学生转学由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转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查询”功能,确认学生学籍信息,在学籍系统内上传监护人签字的“转学申请”和证明材料图片后,即可发起转学申请,报上一级学籍主管部门审核 。学生在转学前,监护人有义务提前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 。由转入学校商转出学校办理纸质学籍档案的转接 。
4、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
5、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生随班就读、特殊学生就读特殊教育学校或工读学校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 。
6、学生转学由法定监护人自行联系转入学校 。在学位及班额许可的情况下,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正常转学条件的学生 。对应学校无空余学位时,可由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上述有关要求统筹安排转入学校 。
高中阶段:
1、学生不得随意转学 。因户籍迁移、父母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部门办理的调动),需要到父母工作所在地学校学习,可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
2、外省户籍学生转入陕西省普通高中就读,只限于在高一年级第一学期办理转学手续 。随父母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正常迁转在西安市落户的,不受转学年级限制 。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初一个月内集中办理,学期中间不办理转学 。学生转学申请及学校、区县、市级审核情况要及时存入学生学籍档案中 。
3、办理转学须由学生及其监护人书面申请,并向学校提交证明性材料,经转入、转出学校同意,市、区县教育局核办 。通过学籍系统办理省内转学和转入西安市就读的业务,原则上不需提供纸质学籍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对准予转学的学生可通过“全国学籍查询”功能,确认学生准确学籍信息,并在系统内上传家长签字的转学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后,可发起转学申请 。学生在转学前,学生家长有义务提前向转出学校说明转学情况,并商定纸质学籍档案的转接方式 。
4、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电子学籍转接 。电子学籍转接完成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纸质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转学完成后,在原学校获得的学分经转入学校核实后可予以认定 。跨省转学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转入学校、区县教育局提交至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要求由双方省级考试部门通过内部核查予以认定 。
【西安转学政策2021 西安转学政策】5、普通高中学生可申请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和学籍管理部门同意,报送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主管部门核准 。
6、学生学籍管理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 。转学程序核准办理完结之前,转入学校不得接收学生在校就读 。学校接收转入学生后,班额应符合有关规定 。
7、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无本校学籍的学生实际在校就读,不得空挂学籍 。在学位及班额许可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符合条件的转学生 。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转学:
(1)西安市中心城区学校之间;非中心城区的县(区)域内学校之间;
(2)毕业年级学生;
(3)学生在休学期间;
(4)学生由普通高中转往省级标准化以上高中,或者由省级标准化高中转往省级示范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