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转学 西安中小学转学政策


西安市转学 西安中小学转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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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小学转学政策:
一、学生不得随意转学 。因以下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 , 可申请办理转学手续:
1.家庭户籍、居住地迁移的 , 需提供户籍迁移证明、房产证及居住证明;
2.父母工作变动的 , 需提供父母工作变动证明 。
二、高层次人才、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办理转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
三、学生转学一般在开学后二周内、学期末最后两周内办理 , 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学生转学申请及学校、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情况要由学校及时存入学生学籍档案中 。
四、学生转学由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 由转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查询”功能 , 确认学生学籍信息 , 在学籍系统内上传监护人签字的“转学申请”和证明材料图片后 , 即可发起转学申请 , 报上一级学籍主管部门审核 。学生在转学前 , 监护人有义务提前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 。由转入学校商转出学校办理纸质学籍档案的转接 。
五、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
六、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生随班就读、特殊学生就读特殊教育学校或工读学校外 , 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 。
【西安市转学 西安中小学转学政策】七、学生转学由法定监护人自行联系转入学校 。在学位及班额许可的情况下 , 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正常转学条件的学生 。对应学校无空余学位时 , 可由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上述有关要求统筹安排转入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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