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黑龙江鸡西:离开鸡西须持出城证明和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2月20日 , 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发现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 。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 , 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输出和扩散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 ,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时起 , 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开鸡西 , 确需离开鸡西的须持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具的出城证明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凭健康码绿码通行 , 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
二、2月20日起 , 启动全市区域核酸检测(具体轮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 。 请广大市民群众按照社区(村屯)通知的时间段 ,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及时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 检测时 , 请主动出示“龙江健康码”等信息 , 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 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 , 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 , 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 , 有序完成扫码、登记、采样等工作流程 。 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 ,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居家 , 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
三、区域核酸检测期间 , 兴凯湖机场、鸡西火车站、鸡西西站暂停外出服务 , 长途客运车辆、域内所有公交车暂停营运 , 高速公路实行交通管控 。 区域核酸检测结束后 , 根据检测结果调整管控政策 。
四、全市棋牌室(麻将馆)、剧院、歌厅、舞厅、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剧本杀、桌游吧、密室逃脱、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等娱乐场所暂停营业 。 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 暂停集体宗教活动 。 景区景点暂停开放 。
五、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 。
六、洗浴、影院、餐饮服务单位、宾馆、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管控 , 防止人员聚集 , 实行入口处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等防控措施 , 并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
七、二级及以下民营医院对现有住院患者封闭管理 , 停止接诊;所有个体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所(室)暂停营业 。 禁止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上门静点 , 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 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 , 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
八、各类药店一律暂停销售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等药品 , 发现购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 , 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 。 对该报告不报告的一律予以关停 , 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 , 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九、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 , 禁止人员进出 。 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 , 停止探视活动 。 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 , 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
十、全市各类幼儿园暂停幼儿入园 , 各级各类各学校、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活动 , 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中小学生和幼儿为对象的各类托管服务机构暂停经营 。
十一、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阳性感染者相关信息 , 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 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 , 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 , 请勿自行服药 , 须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 , 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