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应该写哪些内容呢


离婚协议书应该写哪些内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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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离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子女共同生活的地点,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的抚养应负担的费用、支付方式和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每一方的数量和价值用清单表示);
4.享有和清偿共同的债权债务;
5.解决住房问题;
6.对生活困难的一方进行经济资助的方式和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探视权和另一方协助义务的实现方式;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约定的事项;
9.双方签字(盖章或手印);
10.签订离婚协议的时间 。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离婚协议书应该写哪些内容呢】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查验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询问有关情况 。当事人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应当当场登记 , 出具离婚证 。
离婚协议应该写什么上面解释了?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