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山西3月25日起开展抗原检测 每人次总费用不超15元

【山西|山西3月25日起开展抗原检测 每人次总费用不超15元】央广网太原3月18日消息(采访人员 郎麒) 为服务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需要 , 支持基层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工作 ,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牵头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印发《关于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 增设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 。
通知要求:
自3月25日起 , 山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项目 , 检测总费用不得超过15元/人次 , 其中检测服务费用5元/人次 , 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零差率销售 。
明确要求——
公立医疗机构针对不以疾病诊疗为目的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 , 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含方便门诊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
患者自测的 , 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的检测服务费用;
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抗原检测服务 , 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 体现保本微利;
要求各地医保部门、卫健部门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政策规定 , 做好价格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
编辑:赵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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